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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小学最新划片区出炉!

2024-03-31 本站作者 【 字体: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保障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规范做好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

  文件指出,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等情况,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各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划片范围调整遵循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如有问题可按公示电话咨询或反映。

  1.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各街道乡教育总支甄别认定后处理。

  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各街道乡教育总支提出申请,由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街道的要求登记,由各街道乡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街道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尽可能安排符合条件的6-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确实没有生活、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各街道乡教育总支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同一学段的孩子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

  统一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招生平台”)进行,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登记方式,于5月5日—20日完成小学新生招生登记工作。各街道乡具体登记细则详见各街道乡发布的招生公告。

  各街道乡教育总支根据摸底情况,合理安排各校招生计划,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为每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划定服务范围,各学校服务范围及招生公告于5月31日前公示。

  7月3日前,完成小学新生审核分配工作,并在入学招生平台及各学校门口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武汉市内因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应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5日-19日,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并提供学生本人户籍(或监护人居住证)审查,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分别到所在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发放《通知书》。

  武汉市外到蔡甸区就读的初中新生,需于6月12日—6月16日携带户口本、房产证(随迁子女需提供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劳动合同、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及学籍信息表,到各街道乡教育总支审核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统一于8月25日—31日到各街道乡教育总支补办手续,由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1.凡有意选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2.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7-9日,全部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重复报名无效。

  3.民办学校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4.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已自愿网上报名本校初中部的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不含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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